民企保持我国第一外贸经营主体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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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【民企保持我国第一外贸经营主体地位】海关总署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一季度,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3.95万亿元,同比增长42.7%,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6.7%,比去年同期提升4.4个百分点
【民企保持我国第一外贸经营主体地位】海关总署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一季度,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3.95万亿元,同比增长42.7%,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6.7%,比去年同期提升4.4个百分点,继续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。民企外贸韧劲继续凸显,活力持续增强。(记者刘红霞)
来源:新华视点
文章来源:《中国对外贸易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dwmy.cn/zonghexinwen/2021/0413/1260.html